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车间空气中石油沥青(烟)职业接触限值 |
英文名称: |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 for petroleum asphalt (fume)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|
中标分类: | 医药、卫生、劳动保护 >> 卫生 >> 劳动卫生 |
ICS分类: | 环保、保健与安全 >> 职业安全、工业卫生 |
替代情况: | 作废;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|
发布日期: | 2001-01-02 |
实施日期: | 2002-05-01 |
首发日期: | 2001-12-04 |
作废日期: | 1900-01-01 |
主管部门: | 卫生部 |
归口单位: | 卫生部 |
起草单位: | 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 |
出版社: | 中国标准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2004-04-18 |
页数: | 平装16开, 页数:6, 字数:8千字 |
书号: | 155066.1-18319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车间空气中石油沥青(烟)的最高容许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其监测检验方法。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使用石油沥青的各类工业企业。
前言
没有内容
目录
没有内容
引用标准
没有内容
所属分类: 医药 卫生 劳动保护 卫生 劳动卫生 环保 保健与安全 职业安全 工业卫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