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制革用1#(萘型)合成鞣剂 |
中标分类: | 化工 >> 有机化工原料 >> 一般有机化工原料 |
替代情况: | 产品已被市场淘汰。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|
发布日期: | 1991-11-25 |
实施日期: | 1992-08-01 |
首发日期: | 1900-01-01 |
作废日期: | 2008-01-23 |
提出单位: | 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 |
归口单位: | 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 |
起草单位: | 上海皮革化工厂 |
起草人: | 陈鸿炳、顾民、钱福根 |
出版社: |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1992-08-01 |
页数: | 2页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制革用11(萘型)合成软剂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萘、硫酸、甲醛为基料,经磺化缩合等工序而制成的制革用芳香族合成鞭剂,主要用于植裸革的漂洗等工序。
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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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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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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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化工 有机化工原料 一般有机化工原料